郑利芬律师,女,汉族,法学本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310201511233916,现为河北王伟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人执业以来,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倡导“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在法学专业领域不断学习,深入研究。
长期奋斗在法律实践工作的最前沿,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脱离实践而空谈理论。精通企业各类法律事务(如经济纠纷的调解与诉讼、重要商业谈判、合同等文书的起草与审核等等)。具有十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