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事务 > 公司法 > 解读公司法解释三关于公司未成立债务承担的问题
李焕稳律师
北京-朝阳 |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
执业13年
北京专业公司事务律师
13521641166
在线咨询

解读公司法解释三关于公司未成立债务承担的问题

作者: admin 2022-11-30 187004人阅读
       基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最高人民法院会对某些法律出一些相应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比如公司法解释三,完整名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面我们来就其中关于公司未成立债务承担的问题,简单进行一下解读。

  公司法解释三的第四条是这样规定的: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解读公司法解释三关于公司未成立债务承担的问题
  这部分内容是关于公司未成立债务的承担问题,从中我们可以分析出以下几点:

  1、债权人可以选择由全体或部分发起人担责。

  2、已担责的发起人可向未担责发起人追偿分担责任。标准顺序依次为约定责任、约定出资比例、均等份额,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因部分发起人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的,没有过错的发起人对外承担责任后,根据对方过错程度,可追加过错发起人的责任份额(最大程度可全部由过错发起人承担,即自己可最终免责)。

  以上就是公司法解释三关于公司未成立债务承担问题的解读了,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在律赢时代网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公司事务专业律师推荐
林福明律师
北京-朝阳 执业19年
林福明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多年遗产承诉讼实战经验,长期专注于遗产继承法律实务研究,尤其擅长重大、复杂、疑难的...
13683356807
在线咨询

公司法律师说法

在北京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都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北京注册公司,开展业务。本文将详细介绍在北京注册公司的流程及费用,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10-24 117667人阅读
企业融资的渠道有什么
企业融资的渠道有什么,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常常需要进行融资,这在企业发展中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哪些。
04-24 149454人阅读
股东会和董事的区别都有哪些
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相信大家一定有过明确的认知。在关于公司的内部构造中,需要明确有些公司在组成的成分和构造里,有一些不同之处,所以股东会和董事的区别都有哪些?
12-15 193212人阅读
小股东都有哪些权利
按照字面上的理解,小股东在企业当中的占比相对较小,一般情况下,小股东所占的比例比较小,所以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就会小一点。但是小股东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上有一些困难。所以今天我们围绕小股东权利展开讨论。
12-14 131616人阅读
公司设立无效导致的原因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见到大大小小的公司,但是很多人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导致无效,本文就讲一讲导致公司设立无效导致的原因是什么。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
12-14 181201人阅读
关注律赢时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