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 > 周口市司法局联合项城市组织开展“防范校园欺凌 护航青春成长”法治讲座

周口市司法局联合项城市组织开展“防范校园欺凌 护航青春成长”法治讲座

作者: 乔杰律师 2023-06-06 163824人阅读
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5月29日,由周口市委政法委牵头,周口市司法局组织的“防范校园欺凌 护航青春成长”法治讲座在项城职专、项城正泰博文高中举行。

本次活动邀请了河南平原律师事务所乔杰律师为学生们讲授法治课。乔杰律师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通过PPT展示、提问互动等多种形式,为现场师生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和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处理等知识。同时,就校园中容易发生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违法行为一一进行释法,提醒学生们遇到矛盾纠纷时,一定要理智、冷静地处理,切不可以暴制暴、铸成大错。随后,乔杰律师向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条文,对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介绍,教育引导学生们决不做校园欺凌的欺凌者、附和者和旁观者,遇到不法侵害时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讲座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法治课生动有趣,让他们真正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懂得了在面对校园欺凌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授课结束后,工作人员向学生们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进校园》等法律书籍。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人身损害律师说法

在网上买到假货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购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网络购物的便利性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其中最令人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买到假货。当消费者不幸遭遇这种情况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02-29 180449人阅读
学生擅自离校受到伤害学校要赔偿吗
在校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父母是监护人需要履行监护职责。但是在学校期间监护职责发生临时性转移,此时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履行必要的看管与照顾义务。如果由于学校管理松散,没有对在校生进行有效
10-16 139434人阅读
周口市司法局联合项城市组织开展“防范校园欺凌 护航青春成长”法治讲座
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5月29日,由周口市委政法委牵头,周口市司法局组织的“防范校园欺凌 护航青春成长”法治讲座在项城职专、项城正泰博文高中举行。
06-06 163824人阅读
被打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被打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被打后要求赔偿的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被打后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05-23 124603人阅读
野生动物伤人谁负责
野生动物伤人谁负责?现在随着野生动物的逐渐与人类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的时候,很多人都在讨论如何面对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例后果。那么野生动物伤人谁负责?接下来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06-01 756人阅读
关注律赢时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