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狗几万块……你咋不把娃儿牵着?你让他到处跑呢?”,网上一段视频中一男子手牵一条金毛犬,在城中央喷泉广场市民活动区域和一名妇女发生争执。女子指责男子的狗吓哭了小朋友,要求其道歉。但男子指责妇女没牵好小朋友,小朋友受到惊吓不是自己的责任而是家长责任。视频中,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言语激烈互不相让。男子为证明自己的大型犬“不咬人”,先后将手指甚至手臂伸进犬嘴里,但并未说服对方和围观者,双方随后发生激烈争吵,亦有其他市民站出来指责男子。因男子拒绝道歉,有人报警,警方赶来将双方带至辖区派出所处理。日前,网上有消息称,四川宜宾叙州区柏溪街道城中央喷泉广场市民活动区域,一名遛金毛犬的男子因犬只吓哭幼童,与幼童家长及其他市民发生纠纷,警方介入带走双方,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经当地警方调解,男子已向幼童家长赔礼道歉,并承诺今后带狗出门时给金毛犬戴嘴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犬只主人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避免犬只造成他人损害。在公共场所遛狗是饲养人的权利,但同时也需尽到相应管理义务,采取安全措施。若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涉及的公共场所遛狗的情形,公共场所如市民活动中心一类的场所,是社区居民生活交融的平台,复杂人群不可避免。在公共场所遛狗是饲养人的权利,但是作为动物饲养人同时也需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采取安全措施,比如遛狗牵绳,避免去人多的地方导致宠物产生应激反应,给宠物佩戴嘴套等方式避免严重后果发生。同时考虑到他人可能存在对宠物畏惧心理,尽量避免宠物与人的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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