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是一种刑事处罚,对于死刑缓期执行来说,死刑缓期执行一般来说都是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死缓,那么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我们经常在媒体上听到,某某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死缓。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是指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死缓是在两年的死刑考验期内,如果罪犯认真遵守监规、认罪悔罪、积极改造,表现良好,那么考验期满之后,是可以不执行死刑而减刑为无期徒刑的。在司法实务当中,有可能判到死刑的案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保命措施就是死缓。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在死缓考验期内,罪犯都是积极表现,希望能免除死刑,很少有在死刑考验期内故意犯罪,从而导致执行死刑的。
但是少并不代表没有,比如2012年南京 “西堤国际杀妻案”的罪犯吉星鹏,他在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考验期内多次犯故意犯罪,比如说故意伤害罪和破坏监狱管理秩序罪等,因此像这种情况他很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改为死刑立即执行。
律赢时代网刑事律师点评:我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但同时对于死刑的适用又是十分慎重的,对于可杀可不杀的犯罪分子尽量不杀。死刑缓期执行就是对一种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为两年,在两年之内没有发现新罪、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漏罪时,经过缓刑考验期就不再执行死刑,而是执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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