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法律上的一种制度,对于需要进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那么解除监视居住的程序是什么?接下来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公安机关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侦查结束后交给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觉得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免予起诉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
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则就要进入公诉程序,案件即会交到法院进行审理,最后由法院判决,结果可能是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罚。
《检察院刑诉规则》中第七十三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第六十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刑事律师点评:当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如果经过进一步的侦查,公安机关报送检察院证据材料,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情节显著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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