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们借钱给亲戚朋友都是没有担保的,这就导致想要回钱的时候会很困难,如果对方有意逃避债务,就很难快速的拿到钱。那么找不到债务人应该怎么起诉?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债权人起诉对方最好在其离开住所地一年以内起诉,因为有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项:“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这里的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项:“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债权债务律师点评:双方在订立借款合同时,需要写明债务人的身份证号码,最好还留下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当债务人不再接听电话时,已经清楚的表明了拒绝还款的意思。此时,债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债务人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债务人的户籍地或其已经在经常居住地办理暂住证明的地址。此时,债权人完全可以凭借查明的被告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债务人所在地或债权人本人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以上就是律赢时代网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找律师,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