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商家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从而误导消费者。那么抢注域名存在哪些风险?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域名抢注会出现侵权的情况。如果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就应当认定会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 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知识产权律师点评:注册域名本身是合法的,但是出于对某些知名的商品或商家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混同,抢先注册域名以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目的的抢注行为是不合法的。抢注域名的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权力人的损失无法确定时,侵权人因抢注行为而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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