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父母对孩子存在抚养的义务,但是等到父母的年纪大了,作为子女也必须承担起赡养的义务,这个是正常的。还存在一种情况,如果父母不在或者没有能力赡养,作为孙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这项义务。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3)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是需要赡养的人。
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完全能负担自身所需,那么就不能要求孙子女、外孙子女来承担其赡养义务。当然,如果祖孙之间完全基于亲情,在对方没有困难的情况下仍愿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也是值得提倡的。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留有的遗产。这里所说的直系晚辈血亲指的就是孙子女,在孙子女成年后,有赡养能力时,需要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否则在代位继承遗产时,将会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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