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可能通过假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例如离婚时将财产全部转让给对方,从而造成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债权人可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那么假离婚逃避债务属于诈骗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构成诈骗。而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逃避债务行为或者追回配偶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刑事律师点评:在我国没有假离婚的法律概念,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就已经解除了。并且利用离婚而达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应由民事立法予以调整,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债,而不属于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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