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检察院在公诉案件中充当公诉人代表国家对罪犯提起公诉。那么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检察院用参与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检察机关是否派员参加要看是自诉人上诉还是检察院抗诉,检察院抗诉的就需要,对于检察机关抗诉的民事案件,也可以组成由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进行审理。现行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禁止法院组成由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审理因检察院抗诉而引起的再审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刑事自诉律师点评:在刑事自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只有自诉人与被告人参与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过程,自诉人与被告人均可以委托辩护人参加诉讼,检察院不会派出检察官参与自诉案件的审理。如果民事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当事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检察院决定抗诉后,会派员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刑事公诉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派出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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