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其中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产生比较多债务的,债务过重无力偿还时,就有可能会破产,那么怎么认定公司债务?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以公司名义欠下的债务属于公司债务,例如签订借款合同、未支付的货款等,都属于公司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债权债务律师点评:认定公司债务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节综合判断。如果是公司对外签订借款合同或以公司名义未支付货款,从表面上看是公司作为债务人,但如果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存在混同或者公司借款实际使用者是股东,并未用于公司经营的,该笔债务应当属于股东个人债务,而不应以公司资产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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