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是规定了紧急避险免责事由的,虽然行为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但是由于行为人不具备犯罪故意,是由于紧急避险引起的,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律师点评: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法律是允许公民实施紧急避险行为的。但是紧急避险行为必须有一定的限度,本着人身利益最高的原则,可以适当的牺牲财产利益,较小的利益为较大的利益让步的原则。对于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受益人应当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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