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向民间借贷时,贷款的利率往往是比较高的,有些甚至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超过法律规定利率的属于高利贷,那么放高利贷会不会坐牢?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放高利贷会不会坐牢吗
放高利贷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会坐牢。
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二、借高利贷的风险有哪些
1、剥削重,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奴隶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
因为奴隶主和封建主不劳动,他们所支付的利息,归根到底是对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压榨和剥削。由于高利贷利息来源不仅要包括劳动者所创造的全部剩余劳动,还包括一部分必要劳动。这与利息只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的资本主义利息比较,其剥削程度更重。
2、非生产性。前面已经提到,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支出。统治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资本主义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社会主义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刑事辩护律师点评:放高利贷当然可能会坐牢。为了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没有取得银行监督管理部门的准许擅自对外发放贷款,以此为业进行营利活动,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实践中有很多不法分子,以高于国家规定的利息标准多次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以此谋利。对此,部分地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制定标准,一年内或两年内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数次、金额及诉讼案件时,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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