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债务的存在,有的是
夫妻共同债务,有的是个人的债务,那么对于这些债务,很多时候大家是不知道如何计算为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并且对于共同债务的分割很多人也是不清楚的,经常出现一些不合理甚至纠纷。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离婚后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
通俗一点那就是借来的钱夫妻一起花了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当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讨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个人债务,不能用共同财产中属于未欠债方的部分清偿。夫妻离婚后,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结一下就是自己的债务自己负责,共同的债务一人一半,当然另外一方愿意也可以全部承担。
以上就是律赢时代网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后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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