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有哪些程序?在现在这个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有很多企业老板因为自己公司经济周转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不下去,那么就会去申请公司破产。下面律赢时代网小编将浅析
合伙企业解散有哪些程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事务
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
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
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
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
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4.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5.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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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有哪些程序。
合伙企业解散之后也会涉及到后续的一些问题,包括债务清偿等等,这就涉及到清算人的确定。而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要求,
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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