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海事海商 > 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书范文
师红伟律师
北京-朝阳 | 北京联盈律师事务所
执业15年
北京专业海事海商律师
15011257495
在线咨询

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书范文

作者: admin 2022-04-26 298人阅读
简述: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书是指在海事案件中,在仲裁裁决中的实体义务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时,实体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文书。

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书

文书简介

 

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书是指在海事案件中,在仲裁裁决中的实体义务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时,实体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文书。

 

文书样式

 

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海事仲裁裁决书正本。制作要点

1. 标题:写“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书”。

 

2. 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职业、联系方式等情况。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全称和地址。

 

3.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的各项内容。要注意言简意赅、条理清晰。


4. 事实和理由:写明请求执行的依据,要真实合理。也可以写明请求执行的标的。

 

5. 尾部:写致送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最后注明日期。

 

6. 附项:可以附上仲裁裁决书正本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实例示范

天津甲船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船舶的运输以及船舶的租赁业务。由于所处的天津港地理位置优越,船舶经营较好,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但随着航运事故的频繁发生以及维权意识的增强,甲船务有限公司开始为自己航行的船舶投保,但也因此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2018年3月27日,甲船务公司为自己的货运船舶“远航号”投保了航运一切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甲船务公司依约定交付了保险费用。2018年6月10

日,“远航号”顺利起航,但行至半途遇到大风浪,使得大批货物受损, 无法按时向买家交货,致使甲船务有限公司损失严重,之后该公司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这一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其进行赔偿,但保险公司拒绝了甲船务有限公司的赔偿请求,原因是“远航

号”在航行途中未按照原来的航线行驶,擅自变更航线,才遇到大风

浪,造成损失,属于甲船务有限公司自身的过错,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后双方根据协议到天津海事仲裁委员会就此纠纷进行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原告即天津甲船务有限公司就“远航号”的航线是否正确进行了充分举证,最终,仲裁裁决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支付保


险金100万元,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裁决作出后, 保险公司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也一直未履行裁决,未向甲船务有限公司支付保险金。为保证自身利益,甲船务有限公司向天津海事法院提出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促使保险公司履行自己的义务。

 

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天津甲船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路×号。

 

被申请人:乙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街×号。请求事项:

1.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11月20日作出海仲字第×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现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2. 要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天津甲船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乙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签订了保险合同,并且该合同依法生效。申请人由于在航行期间遇到不可抗的大风浪,造成重大损失。双方就保险金的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并接受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由被申请人支付给甲船务有限公司保险金人民币100万元,仲裁裁决作出后,被申请人并未提出异议。但至今也未履行仲裁裁决,支付相应的保险金。且据


申请人甲船务有限公司了解,被申请人完全具有履行能力。其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遂请求法院强令被申请人履行仲裁裁决。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

 

申请人:甲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附:中国海事仲裁裁决书正本1份。法条链接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8 第六十条 裁决的履行

(一)当事人应依照裁决书写明的期限履行仲裁裁决;裁决书未写明履行期限的,应立即履行。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海事仲裁裁决的,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没有海事法院的,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