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王女士和赵先生于2015年结婚,2016年生育一子赵小小。2019年,双方因家务琐事,矛盾不可调和,感情破裂,后准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衣食住行,这是正常生活的基本需要。恋爱、结婚,有一套自己的婚房,享受美好的家庭生活,似乎是很自然的事。经常有客户咨询“我婚前买的房,婚后会不会成为共同财产?
张军和李菊于2013年6月在北京市某区登记结婚。张军属于再婚,李菊属于初婚。婚前张军用炒股积累的资金购买了3套房屋,婚后,除了一套房屋自住外,其他2套房屋一直用于出租,每年的房屋租金有22万余元,都打到张军账户上。李菊有正式工作,而张军婚后除了炒炒股、打理打理房子外,基本上不去上班。
李力争

李力争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
13811913980
执业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