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车祸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范亚锐律师
北京-朝阳 |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14年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13810850778
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作者: admin 2021-12-10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542人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赔偿涉及哪些项目?可能大家还不太清楚。下面律赢时代网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今天律赢时代网为大家带来的内容就是这么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帮助,欢迎在线联系我们的相关律师来为您解答。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推荐
高洪旭律师
北京-东城 执业13年
高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多年来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为客户提供服务。...
13391703810
在线咨询

车祸赔偿律师说法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介绍
在目前的社会中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在拥挤的交通中磕磕碰碰在所难免,经常开车的民众建议提前了解一些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06-15 16937人阅读
车辆不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交强险是每个车主都需要给机动车购买的保险,相对其他险种来说,这个保险更具有强制性,那么车辆不交强险有什么后果?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12-10 627人阅读
危险驾驶罪情节轻微怎么判
车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有些人却对交通规则不以为然,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危险驾驶极大的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法律不允许的。那么危险驾驶罪情节轻微怎么判?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
12-10 687人阅读
抵押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由谁负责
车辆是可以抵押的财产之一,车辆所有人抵押车辆的,一般要将车辆交给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保管好抵押的车辆。而有些抵押权人可以开被抵押的车辆,那么抵押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有谁负责?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12-10 820人阅读
事故无责方车辆报废怎么赔偿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方经过警方的认定确定是没有任何的责任,责任全在另一方。但是,无责方的车辆也被撞坏了,已经是全部报废的情况,希望能争取赔偿。那么事故无责方车辆报废怎么赔偿?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
12-10 1686人阅读
关注律赢时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