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或单位由于任务重时间紧等原因,在周末或节假日等本该休息的时候让员工加班,而且规定不去加班就算旷工,这合理合法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1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是否加班是劳动者的自由,不得强迫。
为此,作为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尤其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因此,不加班并不是旷工。
四、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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