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反悔,想要重新争取小孩抚养权的,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如果是诉讼变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哪些证据有利于主张变更抚养权?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5、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
律赢时代网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离婚时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权确定之后不是不可以变更的,当发生直接抚养一方的经济条件、精神条件或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条件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情况时,都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时,只能通过变更抚养权诉讼解决。下面就介绍一下法律规定的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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