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需要由监护人保障其利益的,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由其他人作为监护人,那么父母可以不做监护人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可以,但前提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父母有监护能力的,一般是由父母作为监护人的,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作为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律赢时代网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不可以随意放弃。当父母去世或没有能力履行监护义务时,才可以由未成年人的成年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履行监护职责。如果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人都不存在时,由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或村民委员会承担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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