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监护权是可以变更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父母协商一致变更、监护人不履行监护的职责,监护人死亡等等情况。那么变更子女的监护权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孩子的,可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民事案由规定中有关于监护权的相关规定为变更监护权之诉及指定监护人的特别程序诉讼。当监护人存在不利于被监护人的因素或者监护人有损害被监护人的行为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可以提出变更监护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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