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夫妻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时候会因为一些小事产生冲突,更有甚者会出现家暴的情况,那么被家暴可以要求离婚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民法典规定,存在家暴情形的,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在我国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除非双方自愿离婚,如果诉讼离婚时,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就需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生效后,规定有几种法定的离婚理由,其中包括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夫妻双方发生争吵后,一方动手打了对方,这固然属于暴力行为,但家庭暴力指的是,一方在生活中经常性、习惯性的对对方实施殴打行为,此时完全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而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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