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如果就子女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那么再次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间隔多长时间?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人民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判决生效后,如果以同样的理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申请再审。如果以不同理由起诉的,可以随时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五)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需要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经过一审、二审的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对生效判决内容提出诉讼。如果不服,只能申请再审。但是对于生效判决做出后,子女抚养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一方抚养子女可能对子女成长不利时,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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