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而房屋拆迁补偿的数额,一般是依据拆迁评估报告确定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那么对于拆迁评估不满意可以不签字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拒绝签名,并且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产纠纷律师点评:在房屋在涉及拆迁时,必须有相应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状况、房屋附属设施、房屋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评估。这些都是在房屋拆迁时进行补偿数额的确定依据。对于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异议时,当然可以拒绝认可。对于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及方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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