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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第三人撤销之诉用)

作者: admin 2021-12-10 447人阅读
简述:原告×××因×××与×××……(写明原审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本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因涉及……(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第三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撤……号

 

 

 

原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原审原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原审被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因×××与×××……(写明原审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民×……号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本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因涉及……(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第三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2.……(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概述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告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第三人陈述意见)

 

……(概述原案认定的基本事实,写明裁判结果)

 

本案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1.……;2.……(写明法院是否采信证据,事实认定的意见和理由)

 

本院认为,……(围绕争议焦点,根据本院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支持进行总结评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没有给付金钱义务的,不写)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

 

×××

 

×××

 

 

 

××××年××月××日(院印)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二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三百条制定,供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作实体判决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撤”。

 

3.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将提起诉讼的第三人列为案件的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共同被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

 

4.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5.在当事人诉辩意见之后,应当写明:第三人起诉撤销的裁判文书案件认定的基本事实和裁判结果。

 

6.对第三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请求,人民法院经审理,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请求成立且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2)请求成立,但确认其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或者未提出确认其民事权利请求的,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3)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未改变或者未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7.全部撤销的,写明:“撤销本院(××××)……民×……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全部驳回的,写明:“驳回×××的诉讼请求。”部分撤销判决的,写明:“撤销本院(××××)……民×……号民事判决第×项,即……。”改变判决的,写明:“变更本院(××××)……民×……号民事判决第×项为:……(写明变更后的具体内容)。”

 

8.人民法院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结果的,应当在判决书中对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一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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