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者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员工上班迟到,如员工只是偶尔迟到一次两次,那么警告他们就可以了,但要是员工长期迟到,而且连续多次迟到,有些公司就做出了辞退该员工的决定。那么员工无故多次迟到被辞退合法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员工大会讨论或者通告员工的,员工应当遵守。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经单位警告仍不改正的,可以予以辞退。这种情况下,属于员工自身过错造成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迟到不属于可以无经济补偿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6种用人单位可以无经济补偿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是: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员工多次无故迟到肯定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对于员工迟到,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并且公司应当向员工明确公司规章制度,明确一周、一个月无故迟到多少次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被辞退,员工签字确认后,公司可以依据制度对迟到员工进行罚款或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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