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文书简介
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是指在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中,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作为当事人时,提供的代表该组织进行诉讼的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法律文书。
文书样式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主要负责人住址: 电话:
(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制作要点
1. 标题:写“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写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并写明在本单位担任什么职务。注明“特此证明”。
3. 结尾写明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标明日期,附主要负责人的住址和联系电话。
实例示范
A市甲纸箱厂与乙合伙公司产生债权债务纠纷。乙合伙公司的刘某作为该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参加了诉讼,乙合伙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证明刘某的诉讼代表人身份。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刘某,男,40岁,在我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是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主要负责人住址:A市B区××路×号电话:183××××7689。
A市乙合伙公司(盖章)
2018年6月14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
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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