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遗产继承专业律师林福明。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以,形成扶养关系,是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之间享有继承权的法定条件。
那什么叫“形成扶养关系”呢?一般指的是,继父母与继子女存在足够长的共同生活时间、继父母实际承担了对继子女的扶养义务和教育责任等。另外,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这种扶养关系,并不当然依附于生父母与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不能认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一旦解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然终止。所以,如果将来继父或继母在离婚后去世、或离婚后曾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去世,继父或继母与曾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相互继承权仍然存在,有权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相互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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