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可能不知道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其实是分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终止劳动合同两种方式。那么这两种方式上有什么差异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对比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之间的异同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共同点: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终止,都是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消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随风而逝,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烟消云散。所以在现实操作中,很多人把二者混为一谈而区分不开来,经常混淆使用,因而留下了劳动纠纷隐患。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同点: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的法定事由出现,导致的劳动合同关系期满终止或依法终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情形。注意,劳动合同终止仅限于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三种情况: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是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违法时的解除)。
三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它包括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有过错、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六种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经济性裁员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等情形。
关于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之间的异同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这两种方式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赔偿是有差异的,劳动者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合理合法的申诉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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