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欺诈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既然说到合同,大家需要了解一点,它应该是在平等的当事人之间建立的,需要协商一致之后,才可以签订的协议,而且一旦签订,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那对于涉嫌欺诈的劳动合同,是否还有效呢?来看下面的解释。
劳动法上的无效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由此定义可知,一份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所订立的合同必须遵守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是不是符合签订合同的条件,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实等;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中,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1)在没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但应聘的劳动者没有这种资格,提供了假的资格证书。(2)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对于上面介绍的这些情况,企业和劳动者都需要去避免,以免影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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