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对职工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除了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外,相应的离职补偿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合理明确的离职补偿是给予职工在工作解除后基本的保障职责,也能够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那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的离职补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有关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的介绍。离职通知书不需要员工同意,但如果通知书上的内容不合法或者存有异议的话,员工也能够凭借通知书进行申诉仲裁,因此对各项条款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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