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夫妻在结婚后会产生许多的矛盾,以至于双方无法协调,最终走向了离婚,需要对双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后财产分割是由法院执行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强制执行,如果一方不按约定履行财产分割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赢时代网婚姻家庭律师点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出具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后,对婚姻关系期间内取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判决做出并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当然要强制执行。对于双方协议离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需要守约方向法院提出诉讼并形成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机关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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