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离职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一般在离职前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那么跟公司辞职后,公司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走人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批准的情况下是不能直接走人的,如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未批准的,也可以离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律赢时代网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劳动者有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力,但是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要有一定的规则限制,否则将出现社会混乱的现象。因此,劳动者需要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并做好工作内容的交接工作。未提前30天通知的,公司有权不批准劳动者离职。没做好工作内容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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