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就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要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哪些情况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有如下情形: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 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律赢时代网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都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如果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的,需要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如发生法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也可以依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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