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时间限制的,当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或者已经到期时公司不进行续约,劳动者可以走法律程序么?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可以。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赢时代网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除非劳动者有条件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之外,单位有权选择是否与劳动者续约。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给予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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