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那么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嘛?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与试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具备录用条件。否则解聘决定无效。
所谓试用期必须是劳动合同约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试用期。如果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律赢时代网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补偿款。但是公司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更不可能约定了试用期,双方实际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解聘员工时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双倍支付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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