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后,可能申请办理遗嘱公证,以免发生遗嘱继承纠纷。而遗产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遗产有很多的类型,如房屋、汽车等,那么通过遗嘱公证怎么办理房产过户?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遗产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继承的,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遗嘱、完税凭证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纠纷律师点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不再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形式。因此,被继承人不必订立遗嘱时选择去公证机关进行。遗嘱的成立主要看是否具备法定要件,在订立的遗嘱符合法律形式的前提下,各个继承人之间没有任何争议,即可以依据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证及契税发票、房款发票等,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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