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欠款催告通知
陈某、刘某:
根据2012年5月16日张某(出卖方,合同上简称“甲方”)与陈某、刘某(购买方,合同上简称“乙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各条款约定的内容所载,陈某、刘某至今尚欠张某购房款 元(大写: X拾 XX万XX 仟 XX百XX 拾 XX圆 XX角XX分)。张某于2014年 月向陈某、刘某催促未果,今特此来函,再次催促你们偿还尚欠款项。希你们在2014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否则,我方将依法行使权利。
张某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特 此催告
催款人:XX
2014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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