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各色广告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但作为小区业主平时都在看着投放在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生活中,大多数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广告商之间签订协议并收取、管理广告费,而业主很难获得这部分利益。那么小区内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收入?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的权利,《民法典》关于业主共有部分产生收入归属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有了这条法律规定,以后业主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管理人主张共有部分的收入,就有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房产纠纷律师点评:一个小区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就会对小区的规划作出规定,其中就拟定了哪些位置属于开发商所有,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全体所有。利用小区共有部分投放广告或经营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全体所有。物业公司应当每年公示收益取得及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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