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一家新公司供职时,需要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同时也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之后需要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对于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也是不能随意进行变更的,那么,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劳动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否则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一方才可以变更。如:签订合同依据的法律条款变更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再合法,那就必须进行变更。另一种是订立劳动合同后,因一方单方面原因而导致的变更。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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