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而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物业公司要依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那么未成立业委会如何续签物业合同?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民法典规定,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可以协商,是否续签服务合同,如果续签的,共同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定义】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续订】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纠纷律师点评:目前很多小区都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可以由业委会决定是否与小区物业公司是否续签服务合同,也可以决定是否解聘和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入驻,当然也需要采取合理的程序进行决策。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需要业主召开大会,在大会上通过表决程序决定是否与物业公司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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