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证明,而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等,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屋产权转移资料等的材料,那么房产证丢了怎么过户?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房产证遗失的,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可以补办房产证,取得房产证后,再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房屋产权证明是对外向第三人证实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证明,凭房屋产权证明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对外出售房屋、办理房屋出租等实现房屋所有权权能的相关法律手续。当房屋产权证明丢失时,应当第一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证作废登记手续,之后办理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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