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的,去公司应聘的时候单位都是有这个规定。但是入职之后才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那么是可以申请辞职的,但是试用期离职的时候领导不同意要怎么办呢?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试用期离职的时候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1、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辞职第4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
2、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
二、试用期按合同期限不同确定,最长六个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单位与劳动在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之前可以约定试用期。双方拟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出离职,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除非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相关教育、培训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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