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老板拖欠工资是比较常见的行为,而有些老板拖欠工资往往只是暂时的,资金到位后就会发放,而有些是长期拖欠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那么没签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没签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申请期限和收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承担双倍工资责任外,在预防员工以及有效控制用工成本上同样陷于被动。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而如果是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则必须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接触劳动关系。
另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是何种原因,也无论是何方终止,均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存在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而言,合同到期如果员工主动不续签而终止,则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员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单位也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依法纳税,一旦在劳动中发生意外或纠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双倍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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