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城市生活的越来越密集,人们的生活和娱乐空间越来越小。对于生活在小区里的业主来说,物业服务已经是一个离不开的服务。那么可不可以不要物业公司?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可不可以不要物业公司
1、物业公司如果得不到业主的聘任,仅凭开发商的选聘进驻后,一但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另聘或者决定不聘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无权强行提供服务。(关键点:业主委员会)
2、虽然业主有权决定,但并不是单个业主可以任意决定。业主行使权利的方式是参加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表达意志。如果业主集体决定不要物业服务,那么就可以不要物业服务,如果集体决定需要物业服务,则个别业主不能拒绝物业服务,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应当兼顾。(关键点:业主大会)
需要注意的是,小区的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其自身无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二、解除物业公司的方式。
1、法定解除。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
2、约定解除。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
房产纠纷律师点评:我们目前的法律规定中,没有强制性要求小区必然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地方性政策、规章中有的地区强制要求必须有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管理。目前向北京等大城市,实际上还存在这一些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状,但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便利性,物业公司管理小区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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