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在营业过程中,可能因经营的需要,变更公司经营地址,而变更经营地址,对劳动者会产生一定影响,那么公司办公地点变更后怎么办?下面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后,员工无法到变更后的地点工作,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纠纷律师点评:公司的经营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且该项变更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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