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权利高涨的社会,小区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的关系可谓是如履薄冰。小到对房屋共有部分使用、公共设备建设、绿色环境改善等事情的争执,大到对安全防范、救助工作等事项展开的质问,两方可谓是吵得不可开交。其中最为典型的事情就是小区业主家中被盗之后,大多数的业主都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应当赔偿小区业主。但事实果真如此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应当明确的是《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条规定其实明确了物业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果合同中明文规定了物业公司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并不承担财产保管义务。那么在物业公司完成了合同所约定的应为事项,且并无重大过错的前提下,就无需承担业主家中失窃的损失。
《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中也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该条规定其实阐述了物业公司的一般义务应当是对于小区业主实行防范类型的义务,两者是相互平等的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小区业主家中被窃,小区物业公司就一定要赔偿业主失窃损失的这一说法,而是要看小区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小区物业公司在合同范围内对小区业主的损失负责即可。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存在财产保管义务,则小区业主家中失窃的损失属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事务,小区物业公司应当承担小区业主的损失。
可以得出,小区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小区业主家中被盗的损失,应当从两者签订的合同来进行分析,而不是进行双方无谓的争执。希望未来双方的关系能够在识法、懂法的氛围中趋于缓和,达到互利共赢。
以上就是律赢时代网为大家介绍的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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