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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焕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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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作者: admin 2022-10-10 19339人阅读
很多人对于婚姻无效的举措,都有这些认知,认为在无效婚姻下,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但是,情况真的像这样的吗?下面我们就看看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三)不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溯及力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可见法律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父母子女关系。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法律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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